新加坡消费品保护法规 1991 指定新加坡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作为产品安全职能机构,负责对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注册方案( CPS )涉及的产品进行许可和注册。只有带 “SAFETY” 标志的注册产品才能在新加坡销售,在新加坡负责销售例管货物给消费者的有关单位都必需向安全当局登记每个型号。登录时必需以证书和测试报告证实此型号符合强制性产品安全标准 。目前新加坡只要求安全而对 EMC 只是自愿原则。安全要求:在 IEC 标准要求下,产品还要符合热带条件测试。 且新加坡认证必须提供当地的代理商,证书持有人也为当地的代理商。
2018年4月1号起启用新的认证标志,此日期后申请注册的产品都需符合新要求,打上新标志。
2018年4月1号前的注册销售的产品不受影响,还可以沿用旧的认证标志,但过渡期为一年,即2019年4月2起在新加坡市场销售的货物必须打上新的认证标志。
1. 字体改变为Arial
2. 颜色由pantone 287C变成pantone032C
3. 标志是一个封闭的矩形,左边是符号,右边是safety mark, safety mark位于中间位置
性质:强制性(Mandatory)
要求标准:安全
电压:230Vac
频率:50Hz
CB体系成员国:是